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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0602水患」各項災損申辦說明

編號

項目

作法

主責單位

連絡電話

備註

審核從寬、執行從速-

災害救助認定及補助申請

因應0602豪雨,基隆市政府於2日上午即啟動災害應變中心,當日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為1975年以來最大雨量,市區發生多處災情,為協助災民度過難關並儘速重整家園,有關災害救助認定及補助申請,經過社會處、民政處協調,將採最速、從寛方式辦理,里幹事將主動勘查轄區受災情形,得一次報送整條路(街)的災損會勘記錄 ,不必逐戶提供記錄,至於居住證明,倘住戶因淹水而一時無法提出,則由里長證明,比照清寒證明做法,各區勘查災情後報送申請案件到核定救助金由三周大幅縮為一周,最快預定6月6日下周二即可撥款。

社會處

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24270611

附件1

設置防水閘門(板)補助

一、設置防水閘門(板)材質以鋁合金材質為原則,高度以一○○公分(含)以上,最高補助金額以不超過下列各款規定為原則(不包含後續維護費用):

1.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單車道:新臺幣5萬5,000元。

2.地下室車道出入口為雙車道以上:新臺幣11萬元。

3.一樓出入口寬度一公尺以下:新臺幣1萬5,000元。

4.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一公尺、二公尺以下:新臺幣4萬4,000元。

5.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二公尺、三公尺以下:新臺幣5萬5,000元。

6.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三公尺、四公尺以下:新臺幣7萬1,000元。

7.一樓出入口寬度逾四公尺、五公尺以下:新臺幣8萬8,000元。

8.一樓出入口寬度逾五公尺:新臺幣11萬元。

二、申請方式:

  1. 申請方式由區公所協助取得符合申請對象之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報備有案之住戶管理委員會或取得1/2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簡稱申請人),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水、電、瓦斯其中一項繳費證明及申請表格。

  2. 申請人應於oo期限內完成設置防水閘門(板),並備齊收據(或發票)等憑證及施工前後照片,向公所申請查驗,有特殊原因者經公所同意展延者得展延一次。

  3. 公所應於查驗合格後彙整申請表等文件一併報府,並由申請人向本府請領款項。

工務處

河川水利科

24325017

附件2

專案貸款

1.有鑑於6月2日大雨,造成廠家特別是安樂區大武崙地區嚴重災損,本府為提供後續廠商救災所需服務,特別啟動產業服務團,主動關懷廠商,提供面對面全方位服務,協助災後復建所需各項賦稅減免及貸款資訊之提供,必要時將轉介中央進行協助。

2.針對廠商災後復建所需資金部分,中央提供政策性專案貸款,分別為「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專案貸款」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利率最高為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 %機動計息,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就申貸企業個別狀況核貸,目前承保銀行以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及與信保基金簽約銀行承作。另外企業小頭家專案貸款,受災企業貸款利率最高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5%,機動計息,額度依性質:週轉性支出:受災事業不受額度限制;資本性支出: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為原則,目前由與信保基金簽約銀行承作。另外由本國銀行自行辦之天然災害相關貸款銀行計六家,分別為臺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及彰化商業銀行,其利率及額度由各銀行訂定。

3.另外對於業者有意藉由此次雨災進行復建同時進行體質改造者,本府5月11日成立的產業躍升服務團亦將積極關懷,給予適當的建議與輔導。

產業發展處

24226226

24260758


稅捐減免

  1. 市長體恤受災戶,指示稅務局從寬認定,主動辦理稅捐減免。

  2. 稅務局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主動前往關懷協助民眾申辦各項稅捐減免,並設立災害減免快速服務專櫃,藉由單一窗口的建立,加速申辦的流程,讓受災民眾能夠一次解決災害減免的稅務問題。

  3. 天災造成納稅義務人的房屋、車子及商品財物損害,可以申請減免稅捐,減免稅目包括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娛樂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如附件)

4.商品泡水、財產損失,請民眾記得先拍照存證並於災後30天內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5.地方稅部分,對於淹水受災戶將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免,只要符合本市發放天然災害救助補助標準之對象(以補助清冊為依據),凡房屋遭受本次豪雨淹水,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免,已交納稅款者動辦理退稅。

6.如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7.國稅部分(包括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娛樂稅)也有相關災害稅捐減免規定,民眾可向財政部所屬各區國稅局洽詢,稅務局亦提供單一窗口提供聯合專介服務 。

8.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減免相關問題,歡迎利用該局網站首頁發燒專區-「災害減免專區」提供線上申辦服務或請逕洽該局免費服務。

基隆市稅務局

服務電話:

08000306969


基隆市國稅局服務電話:  08000000321

附件3





  • 【災損稅捐減免】豪雨強襲造成之災害損失,地方稅捐得以扣除減免

    【嘉義縣訊】受西南氣流及滯留鋒面影響,豪雨強襲造成本縣部分地區受災嚴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就災害減免稅捐之各項規定,提醒鄉親注意。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於106年9月22日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12.1HP或12.3PS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直接由該監理機關提供資料,該局主動退還自災害日起之溢繳稅款,民眾不用再到財稅局辦理退稅手續。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該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該局特別提醒,受災民眾除臨櫃洽辦外尚可以書面、上網(網址http://www.cyhtax.gov.tw,首頁/為民服務/各稅災害減免)申請,如有任何疑義可電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 有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係屬國稅,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國稅局派員勘查。如有疑義,請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洽詢(電話:05-3621010或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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